图为商丘市公安局通报。官微截图图为商丘市公安局通报。官微截图

  中新网商丘5月16日电 (记者 刘鹏)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16日对外发布通报称,针对该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魏天远被投诉系黑恶人员保护伞一事,经核查系行为人发泄私愤恶意投诉,目前已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通报说,2019年4月,商丘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魏天远向该局“维权办”提出维权申请,称被人诬告,该局“维权办”经审核符合维权相关规定,即启动维权程序,经报批后指定虞城县公安局进行核查。

  经查,认定投诉人反映的“魏天远等借指导案件名义,阻碍案件进展,不许立案,充当黑恶人员保护伞的情况”严重失实,系行为人祖某某捕风捉影,发泄私愤的恶意投诉。鉴于举报人祖某某能够主动承认错误,真心悔过,并取得了魏天远同志的谅解,虞城县公安局对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人祖某某作出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通报称,商丘市公安局“维权办”在澄清不实投诉后,按照《河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正名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向被侵权民警发放了维权正名通知书,使被侵权民警得到了正名,切实维护了民警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