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郑州这两人因违反环保禁止令被拘留15日

  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王浩峰 实习生 薛湉湉 通讯员 刘媛 刘璐璐) 8月2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在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开展“打击违反环境资源保护禁止令行为现场会”,当场对一起违反环保禁止令、倾倒渣土垃圾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宣布处罚决定书。二七区政法委书记雍明轩、省人大代表张志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炅、郑州市林业局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局局长王海林以及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市森林公安局治案大队、市林业稽查大队、区执法局、环保局、国土局、乡镇办及各村委人员等到场参会。

  据了解,2017年,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麦秸垛沟村村民刘某以10万元价格承包了位于麦秸垛沟村的一块坑地,用于倾倒渣土。这块坑地原于2005年3月出租给郑州市林业局用于植树造林,共7.5亩左右。后刘某经人介绍,与贾某签订合同,约定由贾某以50万元价格再次承包,用于倾倒渣土。而后,贾某向刘某支付30万元,并联系相关人员向该地块倾倒渣土约30车。

  2019年4月份,经人介绍,刘某与万某认识,并协商关于该地块的承包倾倒渣土垃圾事宜。万某得知该地块已在2017年由贾某承包,便找到贾某协商,双方约定先倒三天试试。

  双方协商后,万某经人介绍联系到了工地,再由工地负责联系车队负责拉土填坑。2019年5月4日晚,车队开始向现场拉土倾倒。在倒了两车后,被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报警,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的干警赶到后立刻制止了倾倒渣土行为,并扣押了涉案车辆,经统计,涉案车辆均为前四后八的大型运输车辆共11辆。

  随后,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对案件展开调查工作,并在初步调查落实后,将案件移送至二七法院。

  在本案中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麦秸垛沟村的菜园沟地块,早在2005年就规划为重点林业区,禁止任何破坏行为。二七区法院于2018年7月20日作出(2018)豫0103行审20号行政裁定书,并向全区发布《全域环境保护禁止令》,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郑州市二七区范围内非法实施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而本案中涉案人员无视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禁止令规定,向重点林业区倾倒渣土垃圾,毁坏了树木,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

  活动现场,二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学文当场宣布处理决定,案件两名主要人员贾某、刘某拘留十五日,涉案13名当事人罚款10万元至1万元不等,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并责令其具结悔过。

  活动中,该案被处罚人白某当场进行表态发言,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严重损害表示忏悔。

  二七区法院选择通过对环境违法案件公开处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勇敢同一切破坏大气、水系、耕地和林地的违法行为做斗争。同时,二七区法院积极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机关配合,提高联合执法成效,依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心切实为打造“天蓝、地绿、水净、河美”的新二七和新郑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