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元旦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按孤儿养育标准保障》

  来源:郑州日报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发放方式和资金渠道进行保障。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日前,我省民政厅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

  《意见》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生活养育

  《意见》提出,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发放方式和资金渠道进行保障。目前我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是每人每月95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是13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基本生活费。

  医疗康复

  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强化各项救助制度的互补联动,引导和鼓励慈善组织开展补缺型和补充型医疗援助项目。

  教育资助

  参照孤儿资助标准,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教育资助范围和教育帮扶体系,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将义务教育阶段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列为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费的优先对象,对就读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开展结对帮扶和慈善救助。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应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性侵害、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究其法律责任,最大化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力度,及时帮助儿童寻亲返家,教育、督促其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援助

  优化关爱服务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加强对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康复和特教服务机构等服务平台作用,提供政策咨询、康复、特教、养护和临时照料等关爱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