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国庆节假期前一天下午15点,全省高速交警都在紧张准备黄金周期间的保通工作。高速交警十支队按照总队部署,支队民警朱金标,杨德根驾驶巡逻车在辖区认真开展巡逻排查安全隐患,在行驶至辖区618公里北半幅时看到应急车道停着一辆大巴车,后方并未放置警示标志,两人立即打开警报将警车停在大客车后方进行警戒,上前查看情况,得知车辆故障无法启动。当时车上坐满了乘客,巡逻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在别后方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并让乘客依次下车转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侧的一处空旷地面。对于该大巴车的疏忽大意,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路交通安全法》故障车不按规定设置标志的行为给予200元处罚记3分的处罚。

  大客车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是对车上乘客生命安全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该车确实存在故障无法启动,但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由于该车承载乘客较多,民警现场警戒直至大客车修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