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15时35分左右,牛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豫HK32××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京深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京深107国道845公里900米处时,因驾驶证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漯河市临颍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缉,后被口头传唤到县公安局办案基地接受处理。

  经查,牛某因2017年4月份驾驶车辆在南阳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驶证被吊销。

  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牛某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