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16时41分许,漯河市舞阳交警大队民警在干渠路章华街西300米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豫LCU11*号小型汽车形迹十分可疑,透过颜色较深的车窗隐约看见车内乘客为幼儿,有“黑校车”嫌疑。
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司机靠边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4人,且不属于专用校车。经清点车内乘员,车内除驾驶人左某(男,55岁,章华镇人)和一名幼儿园随车教师外,其余12人全部为幼儿园学生。随后,民警联系学生家长将12名幼儿安全接回,当场对驾驶人左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左某以及车辆被民警带往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舞阳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左某驾驶机动车超员、使用非校车接送幼儿园学生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