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灵宝交警
2019年2月27日,在灵宝市豫陕界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查获一起驾驶证暂扣期间毒驾上路的严重交通违法,毒驾违法行为人侯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当天中午13时许,侯某在吸食冰毒后驾驶一辆京N2A**6号牌越野车行至灵宝市豫陕界公安检查站时,被卡点民警逮个正着,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函谷关派出所,对其进行尿检,经检测该男子尿检结果呈阳性,构成毒驾行为。
后经灵宝公安交警大队涧西区中队民警调查:驾驶人侯某还属于“失驾”人员。2018年侯某因酒驾被北京交警当场查获,其驾驶证已被公安交管部门暂扣6个月。侯某考完科目一,正准备驾车取回驾照,途中又因毒驾被警方查获。
因其涉嫌毒驾,不但人被送进了拘留所拘留,而且驾驶证也一并被注销,令侯某后悔不已。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其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