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现场HNTV

  辛辛苦苦干了活,到月底竟然拿不到全额工资。找老板要说法,老板说每个月扣除的工资,要等到年底按照年终奖发放,这样的奇葩事儿,您见过吗?郑州的董女士就亲身遇到了。

这一幕发生在4月26号上午,事情还得从求助人董女士说起。

  这一幕发生在4月26号上午,事情还得从求助人董女士说起。

  董女士是这家凤凰布艺的老员工了,今年元月份,为了工资待遇的问题,她曾找过公司的负责人,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每月4000元。但是到了发放工资的时候,董女士发现问题来了。

  公司的负责人解释,公司每个月扣除的500块钱,要等到年底再发放。一听这,董女士不干了。

  今年4月1号,董女士向公司提出辞职。事后,她越想越觉得这钱被扣的有点亏,为了讨回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她就把问题反映给了劳动监察部门。

  4月26号上午,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便民服务中心,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调解,但是结果不欢而散。

因为没有谈成,随后记者跟随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了这家凤凰布艺店。

因为没有谈成,随后记者跟随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了这家凤凰布艺店。

  面对执法人员,凤凰布艺的工作人员一再声称,他们既不欠董女士的工资,也不存在劳动纠纷。那么,每个月工资4000元,只发3500元,年底补发6000元的薪酬方式到底合理吗?

  现场,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要求工作人员通知店老板前来接受调查处理,谁曾想,凤凰布艺的经理竟然抢走了记者的手机,这也就有了节目开头的一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8月份,陈女士就开始在这里上班了,但是至今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此,法律专业人士认为,用人单位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李翔

  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董女士2017年开始上班,厂里一直没有与董女士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最高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可以要求支付两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当天上午,在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凤凰布艺的负责人最终与董女士达成了补发1000元工资的协议。但是即便这样,公司的经理还是不情不愿。

  目前,针对这家布艺店在用工过程中,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监察执法部门正在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