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不容侵犯!近期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出重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这不,安阳、鹤壁、平顶山等地市近期都加大了对侵犯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者。

  安阳: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安阳市纪委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汤阴县伏道镇南申庄村支部书记师大平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村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师大平因不能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本村村民王某和孟某在隐瞒家庭实际收入的情况下通过审核,分别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汤阴县纪委给予师大平党内警告处分。

  林州市任村镇后峪村四组组长马金书贪污公款问题

  2010年至2014年,后峪村四组领取上级拨付的退耕还林机动地补贴款共计10535元,马金书利用职务之便,贪污5479元。林州市任村镇纪委给予马金书党内警告处分。

  内黄县六村乡焦村支部书记李怀申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问题

  2006年,李怀申将从上级领取的农村饮水改造资金30000元未及时入账,坐收坐支;饮水改造时,将收取群众的改造款余额1218元用于个人支出;2007年从修路款中支付招待费3400元;2014年代领铁路补偿款27846元未及时上交三资中心入账,从中支付招待费5481元;重复支出电话费1440元。内黄县六村乡党委给予李怀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安区马投涧镇宋家堂村委委员宋金喜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09年至2013年6月,宋金喜在任宋家堂村临时会计期间,违反财经纪律规定,设立账外账,未将收入和支出纳入村委会账目,造成经济损失。龙安区马投涧镇党委给予宋金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