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快讯(记者 巫晓 王宽)11月2日,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得到了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复。

  从批复中表述:国务院原则同意《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平顶山是中原经济区重要的能源和重工业基地,豫中地区的中心城市。

  根据《总体规划》,平顶山市的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6平方公里以内。“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方面,《总体规划》中表述,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此外,平顶山市要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尧山等风景名胜区以及湿地、南水北调干渠、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最后要求平顶山市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严格实施《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