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沈丹阳 王强)信用卡套现,很多人都不陌生,而这样利用“小聪明”牟利的行为实际上是违法的。现实生活中,河南省许昌市的一名男子就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他利用这种手段,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套现800余万元,5月25日,魏都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

  据了解,2015年以来,侯某伙同靳某(另案处理)预谋后,利用他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由靳某负责办理多台虚拟商户的POS机并交给侯某,侯某使用这些POS机多次采用虚构交易方式为他人套取现金,从中抽取手续费以获利润。截至案发,侯某用这样的方式套取现金的金额已高达到8672814.95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4月侯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虚构交易套取现金,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