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自10月1日0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240元和230元,我省国六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做出相应调整。

  其中,我省92号汽油每升7.86元,上调0.19元;95号汽油8.39元,上调0.20元;0号车用柴油7.49元,上调0.20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10051元,95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10637元;0号车用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8410元。

  我省国六成品油价格暂按国五标准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