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燕子丹 文/图)1月11日23时,郑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期间,全市采取最严格的应急管控措施。

  全市所有工地停止施工(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4次(非冰冻期)。

  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物料运输(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且持有“红警通行证”的除外)。

  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和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工业企业按照要求从严实施停产或限产,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驻厂监管,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

  环保部门及辖区政府将加强监管,充分发挥“三员”作用,排放超标的坚决关停;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工业结构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加严管控措施。

  全市将加大公交、地铁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

  红色预警期间,全市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幼儿园、中小学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医疗机构要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