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日报

  夜晚行车滥用远光灯

  相信很多人都对这样的开车陋习

  深!恶!痛!绝!

  现在有个好消息!

  郑州市区新增安装7处滥用远光灯抓拍系统

  罚款100元扣1分!

  罚款100元扣1分!

  罚款100元扣1分!

  从2018年11月15日开始,郑州交警开始了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抓拍,违法者被罚款100元并驾驶证记1分。之前在花园路纬二路北向南(过街天桥)、金水路经二路东向西方向、陇海快速路大学路匝道口附近共有3套抓拍系统在市区正常运行。

  近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增安装了7处滥用远光灯抓拍系统,并已经投入试运行,目前工作状态正常,下一步系统调试完成后将于2019年3月15日开始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现将这新增的7处抓拍系统位置公示如下

  1北环快速路彩虹桥西向东

  2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下桥口

  3南三环快速路(连云路至京广南路)

  4北三环花园路匝道口

  5西三环建设路向北50米

  6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东南角

  7农业路与众意西路交叉口

  △北环快速路彩虹桥西向东

  △农业东路与众意西路交叉口

  △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三层下桥口

  △南三环快速路(连云路至京广南路)

  提醒注意:

  现以上7处系统正在调试阶段,上面被采集到的违法车辆照片信息暂不处罚,希望提醒以上车辆驾驶员及广大车友,行车时正确使用车辆灯光,以免因违法而受到处罚。

  据介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能对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的识别抓拍上传。该系统前端有两个摄像头,一个记录车辆外观信息,一个捕获车灯形态及灯光强度,确定是否使用了远光灯,一旦确定两个摄像头将同时抓拍,对整个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保存,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可反映违法车辆的整个滥用远光灯的过程,并同时对车牌信息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郑州交警提示:郑州市区夜间照明条件良好,无须使用远光灯,夜间使用远光灯会灯以后,请尽快变回近光灯。

  处罚不是目的,郑州交警希望通过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自动抓拍记录系统,治理滥用远光灯陋习,减少由滥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将来该系统会在郑州全市范围内推广启用,请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乱开远光灯的危害多严重你知道么?

  我国每年发生的夜间交通事故

  有40%以上与不规范使用远光灯有关

  其实夜间滥开“远光灯”

  不止是没素质没道德

  更是赤裸裸的“谋杀”!

  远光灯能使司机“瞬间致盲”

  行人也避让不及,十分危险!

  所以,还是要提醒大家:

  请正确使用远光灯!

  转发+扩散+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