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迎迎/文图

  5月17日,记者获悉,近日,郑州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资金奖补、员工照顾等措施,吸引与外建筑企业入郑,力争用五年时间,使全市具备1至2家千亿级建筑业产值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企业达到20家。

  引进建筑500强企业 五年时间使特级资质企业达到20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壮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重点培育和积极引进相结合,着力培育资质高、信誉好、有发展潜力的本地建筑企业,重点引进中国建筑500强企业、一级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企业和行业甲级以上勘察设计企业,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力争五年时间,特级资质企业达到20家,建筑业产值超千亿企业达到1至2家、超百亿企业达到15家、超十亿元企业达到100家,引进建筑业产值十亿元以上企业10至20家。

  记者了解到,为实现上述目标,郑州市将加强建筑企业总部基地建设,规划建设1至2个建筑业总部基地,为以下建筑企业提供科研、办公用地:

  总承包资质一级以上且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本地建筑施工企业;

  勘察设计资质行业甲级以上且营业额3亿元以上的本地勘察设计企业;以及迁入的一级总承包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或其设立的一级以上总承包资质独立法人子公司;

  迁入的行业甲级以上设计企业或其设立的行业甲级以上设计独立法人子公司。

  郑州市外企业总部迁郑 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

  为吸引郑州市以外的高资质企业来郑,《实施意见》提出包括资金奖励、财政贴息等一揽子优惠政策。

  资金奖励方面,凡域外特、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郑州,将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奖励;域外特、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在郑州市设立二级总承包以上独立法人子公司,属于特级资质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属于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属于二级总承包资质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综合甲级或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总部迁入郑州市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财政贴徐方面,《实施意见》明确,重点对属于总部企业培育对象的建筑企业科研、研发、BIM 应用和装配式建造等方面的投入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标准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且每 家企业每年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建筑企业随迁人员 租房、子女上学就业给予照顾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建筑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高架桥、综合管廊、安置房等重大建设项目,应合理划分标段,鼓励注册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企业参与投标。鼓励外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与本地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与本地企业组建联合体的外地企业,可享受在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保证金差异化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鼓励具有市政总承包一级或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且近五年内承揽过公共建筑或桥梁(隧道)工程等类似施工工艺工程的本地建筑企业,参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实施意见》同时提出,放宽企业职称评审权限。全市特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或综合甲级、行业甲级设计企业由单位申请,经省人社部门审批后可设立中评会及授权办理初评业务,按程序自主开展评审中级职称。对域外建筑企业随迁人员,将在申请家庭租赁住房、家属就业和子女上学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