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日前发布,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将从规范学校办学、校外培训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等方面联合行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严格依照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规定课时,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私自举办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
不得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4周、暑假8周,普通高中寒暑假共10周,严禁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违规补课或上新课。
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
严禁考试出偏题怪题、按分排名分班
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等现象。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原则上省辖市不得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不得将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入学的依据。
严禁考试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重新分班和编排学生座位。
校外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校外培训机构杜绝“机械训练”“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培训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公布或向中小学校提供培训成绩,严禁对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进行宣传,严禁作出提高应试成绩或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违规开展培训,要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学许可证。
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举办竞赛
严禁市、县级人民政府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等挂钩。
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面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日常监管,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河南省”“全省”赛事,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