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农村教师!周转房、优惠购房…请查收这两份住房“大礼包”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迎迎

  9月13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两份文件,针对完善农村教师住房待遇出台有力措施。

  根据两份文件,符合条件的在编农村教师将享受优惠价购买商品住房的福利,每平方米购房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优惠不低于1000元,或不低于当地实际的20%。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离家较远需在校食宿的在编在岗教师,将享受到由政府提供的教师周转宿舍。

  (资料图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沈翔 摄)

  多种方式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难题

  受农村地区发展水平的限制,收入相对较低,工作环境较差,一直是困扰农村教师的待解难题。根据此次发布的文件,至少住房难的问题将有望在三到五年内得到解决。

  据了解,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的保障对象为全省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工作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离家较远需在校食宿的在编在岗教师。

  离家较远如何界定?居住地与学校之间的具体距离,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地形(平原、山区或丘陵)、区域面积大小等因素确定。

  而农村教师住房项目的保障对象为全省乡镇(不包括县城所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含教学点)在编在岗教师,实施过程中可优先考虑无房、生活困难农村教师。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要按照“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宜居适用”的原则,通过改建、配建、新建三个渠道解决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问题。正在规划或建设中的农村学校要按标准配建教师周转宿舍。2022年基本完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基本实现保障对象一人一套。

  优惠购房方面,从2019年起,3—5年内通过建设商品住房、发放购房补贴等多种方式,稳妥有序满足我省农村教师基本住房需求。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农村教师住房项目“福利满满”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2022年人手一套 产权公有

  要统筹考虑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和校舍闲置等情况。新建教师周转宿舍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应具有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和符合当地实际的给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简单装修,配置必要生活家具。改建项目结合原有校舍建筑面积、结构等实际情况,参照新建标准合理设计,满足教师基本入住条件。

  每套教师周转宿舍先期可安排1—2名保障对象入住,2022年基本实现保障对象一人一套。新建周转宿舍原则上建在学校内,平原地区结合土地资源情况适当集中建设的,覆盖学校的距离原则上控制在3公里以内;山区、丘陵地区的教师周转宿舍布局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使用管理方面,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由政府投资建设,具有“公益性”和“周转性”,产权公有,实行动态管理,不得转让、变卖给个人。各地对已建成的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要加强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保障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做好调配使用工作,确保符合入住条件的教师入住,防止用作其他用途。

  农村教师住房项目:容积率不高于2.0 每平方优惠最少1000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农村教师住房需求,积极谋划建设农村教师住房项目,通过实物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提供商品住房,每套面积不宜超过120平方米,原则上每平方米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优惠不低于1000元,或结合当地实际按不低于20%的优惠幅度向农村教师提供商品住房。

  享受商品住房的农村教师必须在农村学校工作一定年限,达不到年限的应退还住房优惠,具体年限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此类商品住房可按照普通商品住房规定程序办理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允许上市交易,限制交易期限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结合农村教师需求和意愿,在当地寻找合适的房源,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进行团购,团购价格原则上每平方米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优惠不低于1000元或不低于20%。团购房限制交易期限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除此之外,还可探索以向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发放购房补贴、购房优惠券等多种方式作为实物分配的补充。

  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人才公寓方式,由政府投资建设或回购部分市场房源作为教师公寓,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租住。

  按照要求,农村教师住房项目设计要美观大方,外观整体有明确标识,容积率原则上不高于2.0;户型以两室两厅、三室两厅为主,确保设计合理、功能齐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