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消息,2月份,河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

  受春节和天气的双重影响,2月份,我省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5.4%,影响CPI上涨约1.7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27.5%,影响CPI上涨约0.7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31.3%,影响CPI上涨约0.93个百分点。2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涨一降一平,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居住、医疗保健、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9%、1.8%、1.6%、1.1%和0.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2.7%。

  从更能反映物价变动最新情况的环比数据看,2月份,河南省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4.2%,影响CPI上涨约1.3个百分点。其他七大类价格中环比五涨二降,其他用品和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居住、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1.6%、0.8%、0.2%、0.2%、0.1%,衣着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记者 谭勇 王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