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河南科技型人才创新创业迎来“黄金期”。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今后,河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离岗自主创业,3年创业孵化器内不仅保留人事编制、人事关系,并且本人职级、档案工资还可正常晋升。

  据介绍,为鼓励更多科技型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大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新政,今后,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离岗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孵化期3年,保留编制、人事关系,职级、档案工资正常晋升,最长5年内可回原单位,并且,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

  在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自主决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并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的50%、最高可达100%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

  同时,为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来豫创业,及省外高层次创新团队带技术、成果、项目在我省创业的,省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给予科研资助;对省内科技人员自有成果转化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助。

  此外,我省将鼓励高等院校结合重点学科建设,鼓励每所高等院校至少建设一家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或创业孵化基地,为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科研设施,实现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