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夏季将至,又到了“苍蝇”嗡嗡乱飞的时节,其对社会的烦扰不亚于“老虎”的吞噬,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为此,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特别是盯紧嗡嗡于基层的“苍蝇”,想尽千方百计,彻底铲除滋生“苍蝇”的温床,让“苍蝇”不再乱飞。

  这一次,看看哪些违纪者被“拍”住了!

  驻马店:两名县处级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平舆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郑进中(享受副县级待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中共驻马店市纪委对平舆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郑进中(享受副县级待遇)在任平舆县东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期间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鉴于郑进中在组织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依照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驻马店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郑进中党内警告处分。

  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官晓旺(享受副县级待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中共驻马店市纪委对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官晓旺(享受副县级待遇)在任平舆县工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负责该县“创业杯”竞赛考核工作期间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鉴于官晓旺在组织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依照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驻马店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官晓旺党内警告处分。

  平顶山:通报1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平顶山市纪委通报了1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新华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原工作人员邵媛媛玩忽职守问题

  2011年8月至2014年9月,邵媛媛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拟享受低保对象入户核查不到位,审批后对享受低保人员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动态管理,致使新华区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享受低保金待遇,给国家造成1088118元损失。2015年12月2日,新华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邵媛媛免于刑事处罚。12月29日,新华区纪委给予邵媛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鲁山县仓头乡赵竹园村党支部书记秦应选等人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2年,秦应选利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之际,向时任仓头乡党委书记师殿永提出以村民赵某某、秦某某等16户群众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房改造款用于偿还本村新农村建设房屋工程款,师殿永安排乡政府规划办主任李帅杰与秦应选配合,完善了16户村民危房改造申报材料,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0000元。2015年12月23日,鲁山县纪委给予秦应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鲁山县监察局给予师殿永、李帅杰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