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与养鸡场一墙之隔。鸡舍露天,相当简陋。

  2006年开始实施的《畜牧法》规定,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该法还规定,禁止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

  2008年开始实施的《动物防疫法》规定,为了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兴办动物饲养场必须到畜牧部门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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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养鸡场到底有没有

  按有关规定进行养殖呢?

  郑州市城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受访时明确表示,他们从没有给河南农大的这家养鸡场办理过任何养殖手续。金水区城管局市容环卫科的孙先生说,自从2014年年底,郑州市城管局把在市区因科研需要养殖家禽的行政审批权下发给该局后,该局从没有给河南农大的这家养鸡场核发过任何养殖手续。

  金水区农委畜牧科的王女士说,该委从没有给河南农大的这家养鸡场核发过动物防疫合格证,由于该养鸡场非法养鸡,有可能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他们还曾对这家养鸡场进行过处罚,当时,该养鸡场承诺尽快搬离市区,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搬。事实上,由于该养鸡场距离医院和居民区太近,无法获得环境评估报告书,根本就不可能拿到合法的养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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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任何手续为什么仍在这里养鸡呢?

  该养鸡场的现场负责人罗先生说,这个养鸡场的正规名称为河南农大家禽种质资源场,该养鸡场1981年成立,占地30多亩,鸡舍有2000多平方米,养有上万只鸡,其中公鸡1000多只,该养鸡场主要为河南农大的科研、教学服务,确实没有在市政和动物防疫部门办理过合法养殖手续,他们自己也觉得在闹市区养鸡不合适,一直在外边找合适的地方,但场地不好找,目前仍未确定最终搬到哪里,当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搬走。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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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养鸡场扰民多年区执法局称“无权管”

  法律规定非常明确,那么,为什么这家养鸡场仍能存在于闹市区呢?

  前天下午,大河报记者采访金水区执法局东风路中队,该中队的两位工作人员说,他们知道河南农大养鸡场扰民的事,但人家属于科研、教学养殖。记者一再向他们说,科研养殖也应该合法,该养鸡场非法养鸡肆意扰民该怎么办?两人说,他们“无权管这个事”。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咨询金水区执法局,该局的一位女工作人员说,如果市民家里养了几只鸡扰民,这事归他们管,至于对大型非法养鸡场的查处,他们没有这个权力,不在他们的查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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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该由金水区执法局管

  “在闹市区非法养鸡扰民,金水区执法局必须管这个事。”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处的薛先生说,对于市容环卫方面的执法,除了执法局外,没有其他任何行政部门承担此职责,金水区执法局说此事不归他们管,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金水区城管局市容环卫科的孙先生说,按照规定,未经许可在市区养鸡、养猪等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事,均由金水区执法局来进行查处。

  金水区编办的贾先生说,按照职能划分,凡违反《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均由金水区执法局进行查处,自然,未经许可在市区非法养鸡也归该局管。

  金水区法制办的李先生说,在金水区市区范围内非法养鸡由金水区执法局来查处这一点是没有什么争议的。

  河南豫润律师事务所的赵钰涛律师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科研、教学单位在进行养鸡的时候,也必须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进行合法养殖,只有经过有关部门的监管,防疫到位,才不会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才能不散发臭味和噪声,违法必究,这没有什么可说的。法律已经很明确规定,在市区非法养鸡归执法局管,现在金水区执法局竟然说,此事不归他们管,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建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赵钰涛说,事实上,该养鸡场扰民之事已经有好多年了,如果该养鸡场的管理者真正敬畏法律,真正为附近居民的健康着想,该养鸡场也许早就搬走了,虽然场地不好找,但“办法总比困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