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勇 实习生 谢佳成/文 宁晓波/图)7月21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了解到,今后交管部门在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处罚的同时还要对其进行交通法规的普及教育,不愿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选择参加交通志愿者执勤,通过参与执勤协助执法体会遵守交通法规的必要性。
7月21日上午9时许,记者看到,在郑州市金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南角摆放着一排宣传展板,上面有非机动车行人通行规定、非机动车行人路口通行示意图、关于电动三轮车的相关规定等交通法律法规,旁边还有一个摆放着各种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彩页的警示教育台。除了正常执勤的交警、协警、交通协管员外,各个路口还多了几个身着橘红色反光衣、头戴小黄帽、手持小红旗的“交通志愿者”。
一辆沿金水路由西向东驶入机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被民警王璐拦下。“同志,你好!你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你是愿意接受罚款处罚还是愿意义务执勤?”“我愿意执勤!”驾驶电动车的男青年答道。
王璐随即将这名男青年带到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台,根据宣传展板内容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在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登记本上登记了其基本信息,随后拿出反光衣、小黄帽、小红旗,帮助其穿戴整齐后来到路口,让男青年协助交通协管员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
在随后一段时间内,不时有驶入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驾驶员被交警拦下带到警示教育台前进行普法教育,而这些交通违法者无一例外都选择了义务执勤。
据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大队长王勇介绍,自本月初,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交通流量大、易堵且非机动车集中的路口作为交通违法警示教育执勤点,在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交通法规的普及教育,首次交通违法不愿意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参加义务执勤,通过参与执勤协助执法深刻体会遵守交通法规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