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岚

  本报讯 1月3日,记者从郑州高新区获悉,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和集中评定,确定郑州高新区等16个园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示范周期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郑州高新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成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又一重要支撑,也将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引领带动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撑园区创新驱动发展,面向省级以上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分为试点、示范两个层级,称号分别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郑州高新区2013年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此次获批国家示范园区,是国家试点园区通过验收后的升级版。目前,全国有40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我省仅有郑州高新区、洛阳高新区获此称号。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以来,该区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知识产权局,连续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知识产权经费连续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6年,专利申请量突破8000件,稳居全省第一,万人有效发明专利突破100件,居全省首位和全国高新区前列;累计获得1项国家专利金奖、8项专利优秀奖;国际专利布局和专利申请实现突破。对于被评为各级产业化项目的专利成果,管委会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下一步,郑州高新区将抢抓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难得机遇,发挥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这一平台的作用,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影响力,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