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我省10个省辖市和5个省直管县(市)从3月3日0时起至3月5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预计3月3日至4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连续两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
根据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紧急通知,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商丘等10个省辖市和巩义、兰考、滑县、长垣、永城5个省直管县(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从3月3日0时起至3月5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已启动预警的及时调整级别)。
通知要求各地应根据区域预测预报结果,及时发布并有序调整预警级别,提前采取响应措施。环保部将结合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各地启动预警后要及时将应急管控企业清单通报本地电力部门,根据管控企业用电量变化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监督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记者 赵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