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每个人都难免遇到资金紧张的时候,但是雪中送炭的好友却容易反目成仇……6月22日,迎着大雨,管城法院执行局开展了第十一次大型集中执行行动暨第五次“夏日雷霆”执行活动,在活动中就有这样两个典型的案例。
案例一:
袁某和被告费某本是大学时的好兄弟。毕业后,被告费某向袁某借款60万,期限为3个月,想要做生意周转用。看在多年的情谊,而且家中正好有这些钱暂时不用,袁某便借给了被告费某。谁料,等了两年,被告费某迟迟不还钱。最后,袁某只得将昔日的好友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费某承担还款的责任。判决生效后袁某又多次向被告费某催要,但均无成效,案件走上了执行的程序。6月22日上午,被执行人费某与其妻子被拘传至法院,面对好友袁某,费某无言以对,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案例二:
徐某向原告借款12万用于做生意,但不幸的是,借款到期后一年徐某病逝。无奈之下,原告将徐某的妻子王某和徐某的所有继承人告上法庭,被告王某作为徐某的妻子,依法应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徐某的继承人应以其所继承的遗产份额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王某却没有承担起清偿债务的责任。6月22日,王某从她现在的家庭里被拘传到法院,看到原告这个老熟人,王某不停地抱怨生活不易。王某的孩子最后和原告达成的还款协议:6月22日先还款2万元,再扣除此前已偿还的2万元,剩余欠款8万元在2018年12月31日内还清。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容易引起纠纷,双方应签订明确借贷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借贷合同,为确保债权顺利履行,大额借款须提供担保;此外,借贷关系并不因债务人的死亡而消灭,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故遗产继承人应依法在所继承遗产份额内优先偿还被继承人所拖欠的债务。
(文/刘一霖 图/陈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