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空气污染、人身和公共安全等因素的考量,全国不少城市都出台了“最严禁放令”,在主城区等全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记者2月9日从郑州市了解到,日前,《2018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今年春节期间,郑州市将继续禁放烟花爆竹。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米方杰

  春节期间这些时段将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严查

  根据要求,在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和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中牟县、上街区中心建城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方案》显示,2月15日19时至2月16日凌晨1时、2月16日早上6时至8时、3月2日19时至3月3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根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将组织一级网格(所属区直机关)、二级网格(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三级网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网格员、巡防队员以及治安积极分子,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控制,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要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

  同时,春节期间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和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将在主要干道、次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且,城市管理部门也将加强对沿街门店及城市周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高罚款500元

  据悉,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规定,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没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而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则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相关链接

  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举报有奖

  根据《方案》要求,郑州市大气攻坚办和公安机关要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和《郑州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要求,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

  举报电话:110 ;6962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