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6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考试是人才评价和选拔的重要工具,其公平性压倒一切。通过公平的考试途径获得相应的受教育机会,是教育公平的题中之意。
中考中一分之差往往就改变成百上千人的“升学路”,改变人生的发展轨迹。仅仅因为“我爸是杰出专家”就加10分的做法,是以学生家长或家庭为标准的“特权”加分,对绝大多数普通考生很不公平。“拼爹”式加分本身还可能助长孩子扭曲的价值观,在学生中形成一种踏实读书、努力奋斗不如有个“好爸爸”的依赖思想,对教育本身是一种损害。
取消各种不合理加分,已经成为改革方向。教育部提出逐步取消各种加分政策,到2014年,全国奥赛、科技竞赛获奖学生的保送资格将被取消,能加分的体育特长项目大幅减少。广东今年初也宣布,高考和基础教育阶段的各种竞赛加分不能和升学挂钩。广州市此次宣布新的加分举措,无疑与当前教育改革的大趋势背道而驰。
事实上,归国创业留学人员众多,高层次人才的标准见仁见智,这种模糊的界限,往往使相关操作难以掌控,更难以得到有效监督,使得此类加分优惠极可能滋生新的腐败,成为权力寻租的工具,毒害社会风气。
反观国外,一些国家的教育机构倒是对家庭条件较差的考生实行优先考虑。这种弥补考生起步线不平等的加分做法,无疑更值得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