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2011年郑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会议在郑州教育电视台召开,会上发布了市区2011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招生政策。
继续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有关政策
市区2011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招生原则上以小学毕业生家庭真实住址所在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位,相对就近升入初中。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以小学和区中招办为主。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家庭真实住址,要坚持小学毕业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父母不在市区工作的随监护人。家庭住址不在毕业学校所在区的毕业生,回家庭住址所在区参加就近分配。凡跨区参加就近入学者,毕业学校所在区和接收区的中招办要认真审查其家庭住址。
体育、音乐、美术特色学校(班)招生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加强学校体育、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允许学有特长的小学毕业生本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规定的招生辖区内选报与自己特长相应的特色学校(班)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见附件1、附件2)。非传统项目学校和特色学校(班)不得招收体音美特长生。特色学校(班)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技能测试由市中招办体艺组组织实施。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入学
须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薄、父母身份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应该就读的学校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