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外国语中学招生政策
郑州外国语中学是所特殊性质的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要求,郑州外国语中学的推荐生招生制度,实行各区小学推荐、区中招办审核、市中招办审批的办法。面向中原区招2个班,面向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迎宾路办事处、老鸦陈办事处、新城办事处、长兴路办事处、刘砦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招4个班,其余的招生计划就近分配(不含郑州教育艺术团外国语中学管弦乐分团特长生)。
中原区和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及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推荐生的名额,由各区中招办按1:1的比例,将推荐生名额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综合素质高、外语能力突出的学生确定为推荐对象。推荐工作要做到推荐名额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市区民办学校招生
市区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市中招办的领导和管理下统一进行。市中招办负责审查批准其招生方案,监督其对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的执行。各区教体局和各小学不向民办学校推荐学生,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可在就近分配之前招生,但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程序
准确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是保证相对就近入学的关键。审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主要责任在区中招办和各小学,审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程序如下:
1、毕业生本人或家长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11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名。
2、班主任审查。毕业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审查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义务教育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同时深入毕业生家庭调查。审查结果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张榜公布。
3、学校核查。由毕业小学组织核查小组,按社区居委会,深入毕业生家庭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要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张榜公布。
4、区中招办复查。区中招办组织的复查小组对小学核查的结果进行复查。区中招办重点做好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初中和城乡结合部初中学校周边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内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的复查工作。
5、市中招办抽查。市中招办对上述工作进行抽查。
市教育局要求,切实加强对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搞好政策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小升初招生工作,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相对就近入学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人员、学校领导和教师,要严格执行小升初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要特别做好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登记、审定和相对就近入学方案的实施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王丽艳,市教育局领导翟幸福、田保华、马新安及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管教育的副区长(副主任),各区教体局局长、主管副局长、教育科科长;市教育局直属各初(完)中学校、市属事业办及民办教育各初(完)中学校校长、教学校长和教务主任参加会议。
附件:1.2011年郑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