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忠谎称自己是山东省招办工作人员,认识教育部工作人员,骗取三门峡市两名高考学生家长、1名美术辅导班教师及山东省济南市美术辅导班1位教师等人的信任,承诺为1名高考学生办理艺术生考试合格证,为25名高考学生办理高考统招录取,骗取105.3万元及仰韶彩陶坊酒6件,其中仅通过山东省济南市美术辅导班老师张某就诈骗现金93.3万元。之后,张友忠伪造天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高校的网上招生录取信息、高校录取通知书寄给被骗人,谎称其承诺办理的考生已被相关大学录取。
后来,被骗者向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发放院校进行查证,结果却是查无此证。去年8月,感觉上当受骗的三门峡美术辅导班老师和学生家长报案,同年9月,张在济南向1名学生家长催要钱款时,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友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05.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已追回赃款15.23万元,张友忠家属代其退赔被害人损失31万元,对被告人张友忠从轻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