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跨省转学需学籍主管部门批准

2012年04月06日09:00      河南商报             _COUNT_人评论

  昨天,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获悉,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通知从这月开始,河南省开始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跨省转学的办理程序,高中学生凡办理跨省转学的,得由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据了解,凡办理跨省转学证明手续的,将由市教育局及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同时,在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网上审批流程。

  转出学生须持接收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转出学校及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普通高中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跨省转学手续。

  转入学生须持有转出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就读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经转入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方可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河南商报记者 施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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