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一步加大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择校生的监控力度
近日,教育部治理办下发《关于2012年上半年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将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并将在三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择校生。
《通报》指出,关于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各地均通过下发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召开基础教育会议等方式予以明确,但有的省份仍存在超标现象。作为解决择校和治理乱收费问题重点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仍多数没有出台相关文件,个别省份文件存在照搬照抄、措施不细、力度不够等问题。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进一步加大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择校生的监控力度。今年,省教育厅要求,“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20%以下”。郑州也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进行了调整。今年,郑州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及以下高中班额里,择校生比例分别为19.05%和19.15%,均在省定标准内。
为达成三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择校生的目标,今年6月,我省下发了《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大河报记者 吴战朝 实习生 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