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超 刘勰)11月15日,省纪委通报了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四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辉县市黄水乡白马峪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安录等人违规处置集体土地、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2008年1月至2015年7月,白马峪村两委在未向任何部门申请、申报的情况下,将该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个人使用,收款5.4万元用于村务支出;以劳务费和汽油费名义冲销招待费1.85万元;伪造发放名单套取民政部门社会捐款2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在水网改造期间,收取辖区内用水企业水网改造开口费2.65万元,未入村账直接支付水网改造施工费。白马峪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安录、党支部委员张永海、村委会会计郭建文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包村干部姬长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辉县市民政局局长申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博爱县磨头镇西西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有粮等人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西西庄村村两委挪用粮食直补款6.95万元,用于支付修桥配套资金;坐收坐支西西庄村疏通河道时挖售砂石的集体经营收入10.93万元;未经土地部门审批,违规占用土地约15亩,用于批划宅基地,新建村委会、健身场地、深水井项目等;2014年春节期间,违规向村两委成员及村民小组长等发放福利3578元。王有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两委委员刘有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报账员刘小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濮阳市华龙区孟轲乡田拐村党支部书记田西京违规办理低保等问题。2011年7月至2014年11月,田西京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家人办理农村低保,骗取低保金3996元;田拐村两委以误工费名义向全体党员发放慰问品合计2328元、报销招待费1242元;村两委管理失职,致使承建商陈某虚报冒领村委工程款3348元。田西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委员、时任村委会主任田亮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禹州市无梁镇北辛村村委会原主任白天才套取专项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1月至2014年9月,北辛村两委采取虚报高速公路片林补助面积的手段,套取片林补助专项资金17.45万元,其中7.95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北辛村村委会已按照有关法律程序罢免白天才村委会主任职务。
今年以来,省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部署要求,在全省开展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且聚焦重点区域,选定问题线索反映相对集中的16个县(市)区作为重点督办县,通过交办案件、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重点县(市)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解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截至9月底,第一批交办16个重点督办县(市)区挂牌督办的98件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共给予党政纪处分147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