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嘉县太山乡原党委书记王庆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5年,王庆波在担任徐营镇党委书记、太山乡党委书记期间,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金、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2.85万元;王庆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4月11日,获嘉县纪委给予王庆波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4月17日,获嘉县监察局给予王庆波开除公职处分。

  2。卫滨区卫计委原党委委员、卫生监督所所长王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6年11月,王惠在操办其母亲丧事期间,在报备并做出承诺的情况下,收受与本人工作职务有关的32名人员礼金共计0.85万元。2016年11月25日,经卫滨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撤销王惠卫计委党委委员、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2016年12月13日,卫滨区纪委给予王惠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3。封丘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耿长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6年11月,耿长春为其父亲办理三周年祭日期间,收受与本人工作职务有关的33名人员礼金共计0.36万元。2017年4月5日,封丘县纪委给予耿长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4。封丘县尹岗镇苗寨小学校长郎希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7年,尹岗镇苗寨小学校长郎希江在教师节、中秋节、春节等节日期间,违规为该校教职工发放福利共计1.19万元。2017年4月10日,封丘县教育体育局给予郎希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发放的福利。(新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