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4月3日,记者从河南省住建厅了解到,为切实解决移动源污染问题,促进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省将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据悉,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以在用的高排放柴油货车为重点,统筹“车、油、路”污染治理,切实解决移动源污染问题。根据目标,到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

(资料图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邱琦 摄)(资料图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邱琦 摄)

  开展重点管控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据悉,根据部署,此次专项治理将开展柴油车达标行动,开展重点管控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并且强化用车大户管理。

  我省住建系统将配合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车型更新、深度治理、淘汰报废的原则,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管控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根据部署,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市政、市容环卫、建筑垃圾清运、园林绿化、道路维修、工程抢险等城市公共服务单位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集中整治工作。

  同时,我省住建系统将强化用车大户管理。按时完成市政、市容环卫、建筑垃圾清运等用车超过20辆大户的摸底调查,并建立柴油车大户清单。用车大户应签订绿色运输承诺书,在采购新车时优先选用新能源车型,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对运行车辆及时检查维护,保证车辆良好的运行状况;定期组织车辆驾驶员培训,规范操作,提倡节油减排;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路检及入户执法检查;对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情况实行电子台账式管理。根据计划,2019年7月底前,各用车大户完成柴油车动态电子台账建设,并实现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实时数据共享。 

  各地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

  记者了解到,根据部署,此次专项治理还将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行动。

  省住建厅明确,各省辖市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及时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范围及管理要求,禁用区域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及以下专项作业车(工程机械车)。对违反禁用区管理要求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清退出场。建设单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报送其拟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型号、排放阶段等相关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严格落实禁用区管理要求,严把审批关。秋冬季期间,加强对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分管行业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每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消除冒黑烟现象。

  同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我省将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及信息联网工作,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录入、尾气检测、分类环保标志核发、电子标签核发、号牌核发、北斗定位系统安装等工作,形成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库,并纳入机动车综合管控信息平台。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鼓励安装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并且,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我省住建系统将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工程作业车的环保标识张贴、尾气排放、出场前冲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管理和“电子执法”。对施工单位使用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问题突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据悉,我省住建系统还将建立工程机械入场前报备、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闭环管理制度。根据计划,2019年11月1日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未履行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核发号牌等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得租赁和使用。根据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强化分管行业工程机械出场过程“无尘化”管理,各类施工机械出场及运输过程中,严格落实进出场冲洗制度,严防带泥出场。

  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记者了解到,根据部署,此次专项治理还将开展油品达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