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空坠石!女子楼下打电话遭落石击中头部 民警现场勘查发现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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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朱久阳/视频 张霓/剪辑

  5月27日,来自洛阳的李女士向记者爆料称在位于洛阳中泰世纪花城四期28号楼二单元楼下一名女子遭高空坠石击中头部。

  现场丨打电话的时间女子被高空落石击中头部

  知情人李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在27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该小区一名业主正在楼下打电话期间被高空坠落的石块砸中头部,事发过后110和120赶往现场,随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治疗,“伤者是一位女性,为该小区的业主,受伤部位位于头部右侧,估计得缝十来针。”李女士称。

  现场,经公安人员现场初步排查,事故原因疑似因该栋11楼住户在安装热水器施工期间钻孔打下的石块坠落所致。而在李女士提供的一段视频中记者看到,事故现场的一处绿化带中散落有一根圆柱状的石头,事发现场的地面上几处未干的血迹还没有及时清理。

  随后,记者拨通了洛阳市南昌派出所电话(037964316110)进行核实,对方称确实接到该警情,但具体细节不太了解,他这个(事儿)比较麻烦,已移交洛阳市南昌路治安管理大队进行处理。

  法规丨高空坠物如何划分责任?民法典草案这样规定

  而近些年,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建筑高度也越来越高,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高空坠物就成了常见的“城市病”,全国各地因高空坠物致死、致残的案例不胜枚举。

  就在今年两会期间,正在审议的民法典草案第1254条对“高空抛物”问题有了更明晰的表述: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提醒丨防范“飞来”横祸 请记住以下几点

  而在日常的生活中,防范高空坠物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而作为高楼的住户,更有义务去履行这一职责,而在此,记者就关于行人如何防范高空坠物也提醒以下几点:

  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由于大风或自然松动,容易导致广告牌瞬间倒塌坠落。

  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阳台上的花盆等摆放物会由于主人浇花操作不当或大风而引起坠落。

  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刮风时,高层楼房墙面的装饰物或松动的表层可能发生脱落,窗户上的玻璃、碎片也可能坠落。

  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安全防护网若不齐全,砖石物料就可能会从上面掉下来。

  5。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6。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