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解读~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应公布

  ~事件~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情节严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且情节严重等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

  ~解读~

  拖欠工资、不办社保、“义务”加班……一些用人单位如此“任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社会监督、违法成本太低。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有利于强化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推动营造积极良好的劳动关系。②9

  5

  大病补充医保全面实施

  ~事件~

  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建立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将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

  ~解读~

  根据最新统计,在我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高达42%,个别地区已超过50%。通过开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我省将为困难群众建立起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构成的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大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并切实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的问题。

  6

  预防职务犯罪有法可依

  ~事件~

  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正式施行。条例针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不同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对预防工作领导机构、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专门机关的职责也作出了具体规定,标志着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步入了法治轨道。

  ~解读~

  反腐倡廉,既要坚决惩治,更要注重预防。据了解,我省每年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数在4200人左右。《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施行,有利于健全防范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