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18点,我省2018年高招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即将截止。省招办提醒考生不要在临近截止时间“扎堆儿”填报或修改志愿;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的考生,2019年再次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

按照规定,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办将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第一次志愿填报书面确认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本批次对口招生、专升本不签)。

我省规定,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承诺与高校的约定,普通高校招生实行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填报志愿后不履行志愿约定或录取后不入学,均属于失信行为。

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2018年,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录取后不入学,浪费招生计划资源,损害广大考生的利益,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2019年再次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拒绝录取失信考生。

此外,在提前批次填报军校以及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报考军队院校考生须在6月28日之前完成政审,报考公安院校考生须在6月29日18:00前完成政审。

  记者: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