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玉东 实习生 王芮 通讯员 王霞 刘军)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活动统一部署,郑州警方从7月1日起至年底,在市内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7月12日,郑州警方召开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指出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七类车”交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城区主要路口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交警部门实行“路长制”

  交警部门将建立更加科学的交通警察勤务运转机制,实行“路长制”。“路长”分四个层级:分管路长(支队分包大队的领导)、总路长(大队长)、一级路长(大队分包领导)、二级路长(中队领导)。其中,分管路长负责协调解决分管大队上报的需要支队层面解决或协调的交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总路长负责做好大队“路长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路长制”工作督查、考核;一级路长负责对分包中队辖区突出的交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做好跨中队辖区道路管理,确保相邻中队有序协作,形成合力;二级路长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动态静态治理、拥堵点疏导、交通设施和隐患排查、施工道路管理,重大事故预防”及其相关交通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

  交警、城管每周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

  在交通治理过程中,交警部门将配合交通委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交警与城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周不少于2次,于晚8时至次日8时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凡违法违规渣土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除对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以外,还要将渣土车所属单位、车号、驾驶人等信息报市环保局,纳入渣土车单位、车辆、驾驶人信用评价计分管理,渣土车单位信用考评分值低于60分时,列为“黑榜”失信单位,推送至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由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