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事故现场

  11月2日晚,平顶山市区光明路南段发生一起出租车碰撞机动车隔离护栏交通事故,司机陈某被金属隔离护栏穿头而入,当场身亡,现场惨不忍睹。

  公安交管部门发布消息称,司机陈某属醉酒驾驶。

  当晚9时10分,记者接到报料赶到现场,一辆车牌号为豫DT0575的出租车横在机动车道路中间,前方引擎盖部位已被撞得支离破碎,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散落一地。

  有两根金属护栏插入出租车前挡风琉璃,一根穿过玻璃插在副驾驶位置,而另一根则插入男性司机的头部,司机已无生命体征,现场惨不忍睹。

  随后,交警、消防官兵和医护人员合力将死者从出租车内抬出送往医院。

  昨天上午,平顶山市公安交管支队事故处理与预防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当晚事故发生后,该大队民警当即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走访目击群众并对死者进行抽血化验,现已初步查清此起事故的原因:

  今年42岁的驾驶人陈某是湛河区人,11月2日20时45分许,陈某酒后驾驶豫DT0575号出租车,沿光明路南段自北向南行驶至铁路涵洞桥南附近,冲撞道路中央机动车道隔离护栏19米后,车辆甩尾旋转180度停在对向车道,陈某当场死亡。经检测,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29.7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平顶山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开车不喝酒,喝酒别开车。有研究数据表明,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未饮酒状态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则是未饮酒状态的4.7倍。即使达不到醉驾标准,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发生事故的概率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两倍。

  此外,根据相关交通法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如果市民发现出租车司机有酒驾嫌疑,请拒绝乘坐并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网友看到报道后纷纷留言,在对醉驾进行谴责的同时并对死者表示惋惜。

  @向左走向右走评论说:“酒驾猛如虎,远离酒驾,从我做起!”

  @蔷薇评论说:“对所有在路上的司机和路人负责!饮酒务必别驾车!!”

  @晨曦评论说:“幸亏车上没有乘客,不然……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勿酒驾。”

  @依伴真惨评论说:“喝酒还开车?毁了家庭,害了自己,饮酒莫开车,安全最重要!逝者一路走好!”

  (来源:平顶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