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穆童 张峰
“张法官,您别去麻烦我母亲了,我愿意还款。”欠款10万2年多都不露面,听说中原区法院执行干警找到老母亲住的地方,今天,老赖郑某赶忙找到执行干警张建华,主动要求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案情
借款10万到了还款时间人不见了
2013年9月,郑某向杨女士借款10万元,承诺2016年6月1日前还清。但到约定时间后,郑某却避而不见,手机也联系不上。杨女士将郑某及其妻子贾某一同起告到中原区法院。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郑某、贾某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偿还本金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杨女士一直找不到郑某。今年5月,杨女士到中原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期间,法院经过网络查控未查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根据办案经验,执行干警张建华决定前往郑某户籍地调查,经调查发现郑某是拆迁户。为进一步获取有关郑某回迁房及补偿款的信息,张建华又奔赴拆迁指挥部进行查询,但信息显示回迁房及补偿款均在郑某母亲名下。
张建华并未灰心,又前往村委会了解其母亲目前居住地。根据线索,张建华找到郑某母亲,并向其出示了法院的判决书以及执行手续,告知其郑某目前正在被法院执行,如果不履行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执行
见执行法官找到其老母亲,老赖才露面要还钱
得知自己的丑事传到了母亲那里,郑某慌了,“张法官,您别去麻烦我母亲了,我愿意还款!”
根据双方的意愿,执行干警张建华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中原区法院执行局进行协商,经过协商,杨女士同意郑某在3年之内分多次还清债务,但要求郑某提供担保人。
看到郑某有些犹豫,张建华又向郑某讲清楚了担保人的作用及担保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情形,打消郑某的顾虑。
经过长时间的协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郑某的母亲为郑某提供担保,郑某在3年内分期向杨女士清偿债务。
执行干警张建华提醒:因为被执行人前期的失信行为,很多申请执行人不愿意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但如果被执行人能够找到经济实力强的担保人为自己提供担保,这样就对履行义务更有保障,也能更好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