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法濮阳

  “你们是哪的呀,这几个是俺村东头的吧,他们都咋了!”一位大爷边看着濮阳县人民法院张贴的公告,边问道。“大爷,我们是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我们张贴的是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公告,这几个人都是村里的,因为借人家的钱不还,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进行解释。

  “小伙子,你说的失信被执行人是啥,他们几个是一家的,这是老大两口,这个是老二媳妇,这个是老三”。一位大娘指着公告上的内容,好奇的问道。“大娘,这失信被执行人,就是借钱赖着不还的人,咱经常说的‘老赖’。”

  “法官你好,我是驻村第一书记,我刚让村支书打过电话联系他们,他们几个都在外打工,我劝劝他们尽快把钱还了”。驻村第一书记说道。

  这是濮阳县人民法院到被执行人村广场张贴公告的场景,督促被执行人还款的公告一张贴,立即引来众多村民的围观,平静的小广场成了执行宣传的现场,也成了督促自动履行的强化磁力场。

  2015年8月,被执行人郭某甲、张某夫妇从申请人濮阳县某信用社贷款60000元,借款期限一年,被执行人郭某乙、李某为哥嫂贷款提供连带担保。借款到期后,濮阳县某信用社多次向被执行人催促还款,四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濮阳县某信用社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濮阳县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做出判决,判决郭某甲、张某偿还该信用社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郭某乙、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郭某甲、张某、郭某乙、李某不履行义务,2018年1月,濮阳县某信用社向濮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释明法律规定,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劝说被执行人出来面对,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在被执行人未申报财产清单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逐一进行查控,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高”措施,并将被执行人存有37400元的银行账户依法冻结,但被执行人仍避而不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决定把督促还款的公告张贴到被执行人居住的村里,为履行还款加压力、添动力。

  在驻村第一书记及村两委的配合下,公告张贴不久,被执行人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称村里人都知道成了“老赖”,希望法官把公告撤掉,被执行人立即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把钱打款给亲戚去还款。7月6日,被执行人与濮阳县某信用社协商达成一致还款协议,被执行人再支付借款本息28500元,濮阳县某信用社放弃其他权益。被执行人立即打款给其亲戚,将28500元执行款当场支付给濮阳县某信用社,案件得以执结完毕。(记者 张峰利 通讯员 刘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