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颍交警

  2019年1月12日下午15时29分左右,临颍县交警大队107国道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正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对重点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豫K9**32大众朗逸牌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50米处时突然停车,执勤民警发现情况不对,迅速上前将驾驶员及车辆控制并带到中队进行检查。

  经查,驾驶员李某某涉嫌无证驾驶,后经公安网核查发现李某某曾因涉嫌吸毒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执勤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李某某以及乘车人张国某、张向某进行尿液毒品检测,结果都为阳性,临颍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驶人李某某无证驾驶及毒驾的违法行为罚款1150元,并将涉嫌吸毒人员李某某、张国某、张向某移交石桥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驾驶人李某某↓↓

乘车人张国某↓↓乘车人张国某↓↓
乘车人张向某↓↓乘车人张向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