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晚上,漯河舞阳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20时38分,一辆车牌号为豫L6A02*的小型普通汽车沿北大街由北向南行驶时,被民警拦下例行检查。当打开车窗的一刻,车内散发出浓烈的酒气,民警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陈某友进行检测,结果为288mg/100ml。后经抽血化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悉,陈某友当天14时许应好友相约一起在南京路某饭馆吃饭,席间喝了大概7两左右的白酒,19时许饭局结束后,陈某友与好友乘坐出租车各自离开。到家后的陈某友接到女儿电话让自己去接她,自持酒量不错加上路程也不远,便心存侥幸驾车出了门。。。。。。

  民警在对陈某友资料进行查询时发现,其早在2016年就因为毒驾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并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资格。

  目前,陈清友已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