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报道

  这两天

  很多人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看到了一则寻人启事

  消息配发的图片显示,一名年幼的儿童坐在超市的购物车里,一脸天真烂漫的模样。图片中的儿童指称是被拐的女孩。

  求证

  虚假消息曾多次被辟谣

  10日晚,记者拨打了消息中所留的手机号码,显示为关机状态。

  经查询,该手机号码的归属地为沈阳市,被288个用户标记为“辽宁省凤城市香元日用品厂”。

  早在2015年,这条寻人消息就曾在河南、上海、陕西、山东、福建、贵州、陕西、湖南等地广为流传,各地媒体经调查后均刊发报道表示“消息不实”。

该谣言曾在多地出现

  该谣言曾在多地出现

  10日晚,有理性的网友辟谣称,“今晚朋友圈很多人转发了……好几年前的骗子信息,搜索一下就能查到。”

  记者发现,转发这条寻人消息的网友多为年轻妈妈群体。对此,有理性的网友认为:

  孩子属于弱势群体,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刻意以孩子为工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最容易引来人们的同情,从而达到传播面的最大化。

  其背后,无外乎出于两种目的:在网络上博取关注,达到心理上的满足;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经济利益。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类消息不仅在消费网友的爱心,

  也污染了网络环境。

  网友不经核实就传播“爱心”,

  一旦不慎踩入了违法的“雷区”,

  情节严重的会受到行政处罚直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