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近日,周口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商水县城管局监察大队中队长张孟超等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6年3月16日,商水县城管局监察大队中队长张孟超与商水县城市管理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雷亚北、霍猛、王曙光在工作时间内身着工作制服,驾驶单位执法车辆到垂钓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经研究决定,2016年3月给予张孟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雷亚北、霍猛、王曙光行政记过处分。

  郸城县水利局黑河管理段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5年,郸城县水利局黑河管理段通过变更票据的方式将经费8660元、4600元用于公款吃喝。经研究决定,2016年3月给予黑河管理段工作人员郭宗喜、何海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黑河管理段段长王建伟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黑河管理段段长职务。

  扶沟县教体局党组成员、督导室主任宋国成收受礼金问题

  2008年至2013年中秋节、春节期间,扶沟县教体局党组成员、督导室主任宋国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4900元。经研究决定,2016年3月给予宋国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