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点

  随着需求量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小食摊小饭店进入外卖市场。他们的食品质量咋样?能让人放心吃吗?

  3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外卖产品的质量和监管作了相应规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并检验其登记证或者备案卡。”除了要求实名登记,《条例》还规定,小作坊向商场、超市、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单位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提供登记证或者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经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简称“三小”)要先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并审查合格的,可当场登记。

  “三小”从业人员多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为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条例》规定,从事小摊点经营活动,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和拟从事项目的说明进行备案,小摊点应当在明显位置悬挂或张贴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三小”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减免场地租金、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三小”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发展特色食品生产,创建知名品牌;鼓励建设改造适宜“三小”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鼓励建设特色食品街,通过多种方式扶持我省“三小”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