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清风开封、清风信阳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程璞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龙亭区纪委监察委消息: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程璞(副科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刘永海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平桥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刘永海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案已调查终结,目前平桥区纪委监察委已将该案正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平桥区纪委监察委)

  信阳市潢川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潢川县桃林铺镇财税所长毛炳合私车公养问题

  毛炳合在任职期间,用其个人车辆搭载单位工作人员上下班,并以此为由在单位报销个人车辆燃油、保险等费用合计1.16万元。2018年3月,毛炳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潢川县谈店乡老君台村村委主任范建国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8年4月3日,范建国在操办父母立碑祭祀事宜中,收受村干部等管理服务对象共7人的礼金合计1900元。2018年5月,范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潢川县纪委监察委)

  南阳市唐河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兴唐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工作人员曲博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18年1月16日下午,县纪委监察委进行作风纪律检查,发现曲博在办公室睡觉。检查组对其进行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40mg/100ml。2018年1月16日,曲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畜牧局司机陈曦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问题。

  2018年4月3日中午,陈曦驾驶公务用车外出办公事后,没有按照规定将车辆停放单位,私自驾车到某饭店和朋友吃饭。2018年4月24日,陈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潭镇杨庙村党支部书记刘新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6年12月26日,刘新周举办儿子结婚宴席,违规收受村干部及村民23人礼金,合计4600元;2017年9月24日,刘新周违规举办孙子出生喜宴,收受村干部及村民23人礼金,合计4600元。2018年5月2日,刘新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县气象局报账员邢彦平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6月29日至2018年5月1日,邢彦平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使用单位加油卡给自己的汽车和摩托车加油28次,合计金额4845.56元。2018年6月25日,邢彦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南阳市纪委监察委)

  邓州市:市国土局10名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问责

  2018年7月23日,由邓州市国土局土地监察大队一中队队长吴启雄带队,工作人员房红铎、李罡、郭宁和四中队的工作人员张清闪、李恒、薛晓以及构林国土所工作人员郭英等8人到龙堰乡白落村,对群众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子正非法占用、倒卖、破坏土地等问题进行调查。7月25日、8月2日,吴启雄带队,工作人员房红铎、李罡、郭宁参与,两次到该村通知证人了解情况。上述三个工作日中午,吴启雄等分别违规接受涉嫌土地违法问题的村党支部书记李子正宴请。为此,白落村共支出招待费963元。吴启雄在带队办案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让违法嫌疑人李子正通知该村知情人段国良、王全合、赵小红、陈书珍、卢合、张春丽、李康等人,到白落村委接受办案人员的询问。

  吴启雄作为李子正案件的调查组负责人,违反有关规定,让被调查人通知知情人的做法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吴启雄等8人在案件调查期间,违规接受当事人宴请,其行为已构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土地监察大队负责人廖辉及分管副局长刘振阳,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失职失责,对下属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致使工作人员违规接受当事人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二人负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8月12日,吴启雄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李罡、郭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房红铎、郭宁、张清闪、李恒受到记过处分;薛晓在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根据相关规定,应加重处理,薛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与其之前受到的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影响期合并处理。(南阳市纪委监察委)

  安阳: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林州市东姚镇政府城建办主任崔晓青在危房改造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8年4月24日,林州市东姚镇政府城建办主任崔晓青,在东姚镇下郊村危房改造期间,负责该乡镇危房改造申请户的资格审核、验收、资金发放等工作。在未对改造房屋权属进行确认情况下,造成下郊村村民田开周以马根吉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并领取危房改造资金18100元。2018年4月,崔晓青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违纪款予以追缴。

  滑县老爷庙乡党委副书记梁石强、乡政府干部苏立军、祝振革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问题

  2016年10月,因滑县老爷庙乡党委副书记梁石强、乡政府干部苏立军、祝振革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该乡姬屯村委党支部书记郭占科、村委会主任姬国亮在发放企业带贫资金过程中,非法占有多名贫困户带贫资金共18000元。2018年6月,梁石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祝振革受到留党察看和降级处分,苏立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

  汤阴县宜沟镇石庙村委党支部副书记于永军扶贫工作不力问题

  2018年4月27日,汤阴县宜沟镇石庙村党支部副书记于永军,在该村脱贫攻坚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在该村督导巡查中,发现村档户档不规范、户容户貌脏乱差,贫困户家屋顶漏雨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6月,于永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殷都区安丰乡靳家屯村委党支部委员靳同林违规改变低保资金用途问题

  2018年5月,殷都区安丰乡靳家屯村党支部委员靳同林在2011年10月至2013年9月办理低保期间,擅自改变低保用途,平均发给非低保户,导致低保户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同时,其本人及爱人违规享受低保2940.6元。2018年5月,靳同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违纪款予以追缴。

  龙安区田村街道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包村干部许付禄和扶贫办主任张伟华扶贫工作不认真问题

  龙安区田村街道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包村干部许付禄和扶贫办主任张伟华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在精准扶贫中漏户漏人,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许付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伟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安阳市纪委监察委)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清风开封、清风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