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11时27分,事故民警接到指令,赶往大广高速新乡段1915公里处置交通事故。

  到达现场后,民警了解得知,司机路某驾驶车辆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前方一辆货车拉的货物(轮胎)突然掉落,一瞬间数十只轮胎在高速公路上四处狂奔,路某避闪不及被其中一只轮胎撞到了车辆头部左前方,急忙靠边停车,报警求助。货车司机发现货物掉落后也急忙靠边停车,由于没有将货物捆绑牢固,货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在出发前一定要确保车辆所在货物捆绑固定好,以免松动造成货物在路面抛洒、掉落,极易引发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1、机动车载物撒漏的,处200元罚款。2、驾车抛物的,处200元罚款。3、抛撒、遗留物品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

  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前,如果携带货物驾驶人一定要扎系牢固,并杜绝车窗抛物等违法行为。对于高速行驶的车辆来说,您的随意一抛或者货物的随风散落都可能造成严重交通事故。高速交警和环卫工人都是冒着生命危险为你的疏忽和随意买单!

  1、高速上的遗落物堪比一个个“定时炸弹”, 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司机行车要时刻关注高速行车路面,发现散落物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躲避;

  2、货物遗洒在高速公路上,一定要先报警,通知交警或养护等部门第一时间进行警示和清理,万不可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驶离现场;

  3、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前,一定要做好车辆的安全状况全面检查,货车司机需要做好货物以及帆布等覆盖物的固定和检查工作,避免散落后造成安全隐患,同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确保自身的行车安全;

  4、高速行车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尤其远离顶部敞开式的货车。如发现高速上有货物掉落、车胎等杂物,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作者:李泽明  编辑:代朋  审核: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