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生大参考

  原题:《河南扶沟通报1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情况》

  扶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接触者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0年4月19日18时,扶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固城乡村民刘某某电话,告知其丈夫张某某4月19日16时左右在广州市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扶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安排扶沟县疾控中心、扶沟县人民医院、固城乡政府进行了调查,并采取相关处置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张某某近年来一直在广州为出租车司机,2020年4月2日从广州乘坐合租车于4月3日早上7时左右到达固城乡家中,与妻子刘某某、三个子女接触,下午17时左右驾私家车到岳父家为其岳母扫墓,4月10日乘坐合租车返回广州,4月18日广州市对出租车司机全面排查进行核酸检测,其结果为阳性,无其他临床症状,4月19日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隔离观察。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扶沟县主要采取了三项防控措施:

  1、4月19日21时由专用120救护车将刘某某及其三个子女转至扶沟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随即测量体温、胸部CT检查、全血检测,刘某某体温为37.4℃,其他检测均无异常,三个子女所有检测均正常。刘某某通过周口市疾控中心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无任何临床症状。

  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规定,“密切接触者指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未采取有效防护与其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按照此项规定,经县有关专家会商认为: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妻子及其子女不能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张某某职业特殊,接触人员多,在广州市被感染新冠病毒的机率较大。

  3、根据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县疾控中心、固城卫生院消杀人员对张某某家庭内外进行了预防性消毒。

  原文如下👇